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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1
| 工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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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4/3/11 19:5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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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一个运输公司工作,后来被调到另外一个公司上一段时间班。有一次后来这个公司就派我儿子和另外两个人开空车去一个地方取一批货,他们在去的时候就私自帮人运一批货。在休息站卸这批货的时候,我儿子被砸伤了。这两个公司都没给我儿子交工伤保险。请问我儿子能不能构成工伤?我们向哪个公司要求工伤赔偿? |
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基本原则便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则受到事故伤害。您儿子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事故,但是您儿子卸货的行为并不是公司指派的工作内容,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为了公司利益而遭受损害,所以不构成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所以,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构成工伤,应该向原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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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2014/3/11 19:5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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